闽建价〔2004〕16号 省直、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年检结果的通知》(闽建筑〔2004〕43号)和《关于200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04〕12号)精神,现将2003年度省直、省属单位年检
闽建筑〔2004〕5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计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04〕33号)精神,经各设区市建设局初审,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现将2004年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等14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为2004年7月1日至
各设区市造价站: 为了实施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有关配套规定,使预算定额能方便地应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工艺和消耗量水平能反映我省实际,我站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基础上,组织编制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形成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请各设区市造价站组织有关
第230号 现批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5-2004,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4.2.1、4.2.4、4.2.6、5.1.3、5.3.2、5.3.3、6.3.2、7.1.3、7.1.6、7.3.3、7.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214号 现批准《内河通航标准》为国边远标准,编号为:GB50139-2004,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0.1、3.0.2、3.0.3、3.0.5、3.0.7、4.1.1、4.1.2(1)、4.1.3、5.1.1、5.1.2、5.1.4、5.1.5、5.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