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2004〕25号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近年来建设部和我厅陆续发布了一批“技术政策公告”(公告目录见附件1),提出了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目录。 为加强对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与产品的管理力度,现将 “技术政策公告”中与设计有关的限用和禁用技术、产品目录(详见附件2)摘录
建质[2004]7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柏涛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等十二个单位编制的《环境景观-亭廊架之一》等二十五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该二十五项标准设计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原《多孔砖墙
闽建筑〔2004〕4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计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04〕33号)精神,经各设区市建设局初审,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现将2004年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等835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
闽建科〔2004〕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由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主编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机械快速连接接头施工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13-58-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
国税发[200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明确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现通知如下: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