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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关于更正《技术公告》内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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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综函[2004]06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4年3月18日建设部公告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218号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其中有些内容出现了错误,现予以更正,并将编制的"《技术公告》更正内容对照表"(附件)连同更正后的《技术公告》寄送你们。建设部网站上登载的《技术公告》也已做了更正。
  原寄送的《技术公告》文本请你们予以销毁,执行过程中应以更正后的《技术公告》为准。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更正内容对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