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45-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2.4、4.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现批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46-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2、3.1.1、3.1.7、3.1.11、4.1.6、4.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现批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7—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7、3.2.6、3.3.4(4)、4.1.1、4.2.3 (3)、4.3.3、4.7.2、6.0.5、6.0.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
现批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CJ/T206-2005,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二月五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财务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