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使岩土工程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由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4-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范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