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闰六月二十
您的位置:首页 > 市站资讯 > 综合管理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的通知

发表于: 【 打印 】 【 关闭 】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确保沥青混合料工程质量,统一配合比设计方法,由福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所主编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69-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