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经查实,林德财等17位同志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没有认真把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经研究,取消林德财等17人的考试资格(名单附后),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并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制止类似事件发生,严厉查处伪造作假行为。
福建省建设厅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