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五月廿七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 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年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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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度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均应按时参加2004年度的年检。
  二、持证人员的证书年检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进行,省直、省属单位的持证人员由省造价总站办理,其他持证人员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或县造价站初检,省造价总站复检。
  三、年检主要内容包括从业行为、业绩报备、业绩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与业务学习等方面。
  四、年检时间:初检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0日,复检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持证人员应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申报年检,未上网申报年检和业绩报备的人员不予初检、复检,视同未参加年检。4月5日前各县(市)造价站应将初检情况报设区市造价站,各设区市造价站在4月10日前汇总并报省造价总站。
  五、各级造价站应结合业绩备案进行业绩质量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年检的依据之一。2004年度业绩质量抽查在2005年4月5日前进行,检查情况与初检结果一并报省造价总站。
  六、持证人员确因本单位没有相关业务无造价业绩的,经本单位证明,可提交业务学习报告或论文。
  七、年检合格由受理年检的省直有关部门或设区市造价站加盖全省统一刻制的年检专业章。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