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O.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