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8]181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财函[2018]51号)精神,2019年3月初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最后冲刺阶段。请各造价咨询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普查信息,支持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我站将结合2019年度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督促,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拒绝、妨碍普查机构进行普查工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