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五月廿七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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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坚决制止和纠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具体由我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检查对象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在榕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

(二)专项治理检查范围及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建章立制情况(现场检查):

1)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

3)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4)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5)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7)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8)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9)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10)咨询业务收费标准、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

11)信用档案建设执行情况。

2、造价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现场检查)

1)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

3)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

4)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5)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的。

6)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

7)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

8)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9)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

10)注册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

11)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12)注册造价工程师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13)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3、成果文件质量: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房屋建筑(含建筑安装)、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投诉件:对于12345信箱、我委或下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的对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低下或行为不规范投诉的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可直接调阅相关资料,重点检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对造价咨询企业及签署成果文件的造价执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直接予以通报批评

(一)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差错的绝对值影响总造价超±3%的。

(三)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为“0”分的。

(四)分支机构未备案承接业务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不配合专项治理检查的。

三、检查步骤

分两批检查,第一批2018年2月至6月底,第二批拟7月份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动员及确定第一批检查企业名单

1、2018年1月17日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部署与动员会。

2、确定第一批58家检查企业名单。所有未到会或迟到的单位及在榕分支机构将列为第一批检查对象,其余从到场的单位中随机抽取,至满58家为止。第一批以外的单位列为第二批检查企业,我委将在7月份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企业自查自纠

2018年1月18日至2月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时间,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报送资料及确定抽查项目

第一批检查单位请于2018年2月7日-2月9日将自查自纠报告(格式自行确定)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书面资料盖章后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报送以上资料之前,请务必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电子文档传至423884272@qq.com邮箱,以便确定抽查项目。

本次抽查项目根据企业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与省造价总站业绩报备系统相结合,实行随机抽查。每一企业抽查一个项目。

抽查项目资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

(四)成果文件集中抽查(3月1日一4月30日 )

由检查小组对成果文件集中检查

(五)汇总上报

第一批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整理汇总本批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择机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并要求整改。对检查情况良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检查要求

要求福州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自查,主动整改,积极配合检查。对于瞒报或者不报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一经查实,将直接予以通报。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结果将抄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其他有关单位,作为综合信用评价的依据。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5


附件:附件1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守法守规行为检查评定表.xls

    附件3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成果质量评分细则(2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