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五月廿七

2017年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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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精神,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配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有效遏制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全面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行为,坚持规范和发展相结合,惩防并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决制止和纠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性管理机制,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二、专项治理检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检查对象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专项治理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2015年1 月 1日以来承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专项治理检查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建章立制情况(现场检查):

1)转让所接受的中介服务的;

2)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或者提供虚假咨询报告的;

3)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5)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6)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7)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8)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9)咨询业务收费标准、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

10)信用档案建设执行情况。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成果文件质量情况(随机抽查,主要抽查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1 月 1日以来无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得可追溯前期项目或抽查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1)不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和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计价依据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造价的。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差错影响总造价超越±3%的。

3)由于时间和人员等原因,本次成果文件检查仅抽取建筑(含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三个专业。

3、投诉件:对于我站或12345信箱收到的对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低下或编制过程不规范投诉的咨询企业,可直接调阅相关资料,重点检查。

三、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步骤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精神及配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多(占全省65%)工作量大等具体情况,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以分批、分阶段,实地勘查和资料集中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检查小组

成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检查小组,由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分组长,抽取市造价协会专家库及抽调我市设计、施工、业主单位约20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为组员,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分批、分专业组开展具体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专项治理检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金玉山

副组长:郑建伟、甘凌

    成员: 高建峰、郑晓东、陆坚、蔡萌、张凌梅、柳婷玲、曹慧蓉、郑凤英及其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建筑分组:组长由甘凌副站长兼任,组员由张凌梅、柳婷玲同志和随机抽取的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组成。

安装分组:组长由陆坚同志担任,组员由随机抽取的安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组成。

市政分组:组长由郑晓东同志担任,组员由蔡萌同志和随机抽取的市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分组:组长由高建峰同志担任,组员为曹慧蓉、郑凤英同志。

(二)动员及自查自纠(全体企业参加)

1、2017年1月5日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动员会。传达市建委专项治理检查的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时间步骤和要求。

2、调查摸底。将相关文件发到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并要求各单位于 2月15 日前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格式由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提供,应按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专业分别列出,以便按照专业随机抽取。

3、企业自查自纠。要求各造价咨询企业在 2月 1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问题一览表》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随机抽取第一批检查对象

1、检查对象:第一批50家,所有未到场或迟到的咨询单位为第一批,其余从到场的咨询单位中随机抽取,至满50家为止。

2、检查步骤:

1)第一阶段: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从我站持有执法证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与成果文件抽查交叉进行。检查完成后,当场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守法守规行为检查评定表》,由被检查人当场签字盖章确认。

2)第二阶段:成果文件集中抽查(2 月15 日— 3月21 日)

(1)确定抽查项目( 2月15日一2月16日)

根据各企业报送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一览表》、自查自纠报告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问题一览表》,由检查组分专业于2月15日随机抽取抽查项目,并书面通知被抽检单位于2月22日前将抽查项目的所有资料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集中检查( 2月27日— 3月 12日)

2月 27日上午专项治理检查各分组人员集中布置检查任务,随机分配检查项目。要求3月12日前完成所有检查内容,并附检查情况汇总书面报告。

(3)复查(3 月 14日-3月21日)

3月 14日上午专项治理检查各分组人员集中汇报各分组检查情况,交换检查项目,对抽查项目的资料进行交叉审核,3月 21日前完成审核复查并附复查情况书面报告。

3)第三阶段:汇总上报( 3月 22-28日)

3月22日分组检查人员与复检人员集中汇报各分组检查及复查情况、存在问题,讨论反馈意见。并分头根据检查和复查结果进行整理总结,形成本批分组检查情况报告。

3月 28 日,全体检查人员集中总结上报分组检查结果材料至各组组长处。

4月 6日,根据各分组检查总结、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整理汇总本批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4月13日上午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

4月19日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委,由市建委予以通报表扬或批评。情况严重的予以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四)第二批检查对

1、检查对象:除第一批外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检查步骤:

参照第一批检查的步骤安排,初定2017年7月份开始,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方式

   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及检查项目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实现对“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制定检查人员及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提高执法及市场监管能效。

五、 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机制

通过专项治理检查,依法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提高福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水平。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巩固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成效,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要求福州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自查,主动整改,积极配合检查。对于不配合检查、瞒报或者不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一经查实,将上报市建委,直接记入不良记录。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结果将抄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其他有关单位,作为综合信用评价的依据。

   附件:1、1成果文件一览表.xls

      2、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问题一览表.xls

      3、3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守法守规行为检查评定表.xls

      4、4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成果质量评定表.xls

      5、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治理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