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五月初二

关于领取2015年造价员资格考试费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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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于 6月 30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到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综合科领取考试费发票,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