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造价咨询企业:
鉴于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反映未收到我站《关于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的通知》(闽建价[2014]18号)、《关于补报工程造价指标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4]49号)。经研究决定,对未报送及报送不足8个项目的造价咨询企业予以延期补报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补报时间截至2015年1月31日。2015年2月份,我站将组织专家对补报的项目按照闽建价[2014]18号文的规定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指标数据,按照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奖励,计入2015年度信用评分。逾期不报将视为自愿放弃参与指标数据评分。
邮 箱:258248518@qq.com
联 系 人:叶鸣飞 联系电话:0591-87667569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