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六月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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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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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等规定,经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5月16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