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9〕33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价协〔2012〕3号),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造价协会初审,省造价协会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将2012年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详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9月4日至9月10日止。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被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举报及相关论据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书面举报材料的信件邮寄截止时间,以在公示期截止前的当地收件邮局日戳为准(来信请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凯捷大厦8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邮编:350001)。
附件:2012年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