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建筑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1]3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闽建筑函[2011]8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于2012年3月16日之前登陆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fjjs.gov.cn)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信息系统,填报2011年1—4季度经营状况报表。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www.ccost.com)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1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3月底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 系 人:吴宏
联系电话:0591- 87610179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建筑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1]38号)
2、《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闽建筑函[2011]80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