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五月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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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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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
  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主编的《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27-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