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核准福建科维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具体详见附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科维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称及造价咨询资质内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福建科维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称及造价咨询资质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