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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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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进行调查,调查提纲详见附件。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讨论,将书面意见整理后于8月31日前反馈至省造价总站城建安装科。
    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0591-87613715。

    附件:调查提纲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调 查 提 纲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7]157号文)(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后,本地区具体制订了哪些贯彻措施。
    二、《暂行办法》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暂行办法》在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暂行办法》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五、《暂行办法》对减少拖延支付工程款现象、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所起的作用,需要补充完善的措施和建议意见。
    六、《暂行办法》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