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08]29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核准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福州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福州营造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名单及资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