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16时45分37秒      乙巳[蛇]年闰六月十三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福建省﹤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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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闽建价[2008] 20号文《关于开展2008年度福建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另补充如下通知:
    一、福州辖区内(含六县二市二区)持有证号为“闽07A×××××”造价员应在12月11日一12月16日携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申请表应登录下载)到福州市造价站报名,逾期不予办理。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的造价员请务必到当地造价站报名。
    二、造价员在参加继续再教育后,应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全国造价员(福建)继续再教育在线考试系统》参加在线考试。考试通过后,携打印的在线考试合格证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听课证到所在地造价站办理验证手续。
    三、继续再教育时间和地点详见继续再教育听课证。
    四、培训费、网考费及资料费共120元。
    附:闽建价[2008]20号文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