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45—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2、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部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