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2006年度劳保取费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06〕29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福建省兴恒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兴恒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 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rar